回复 浅兔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醉游红尘: 这部《龙猫国语》二十一世纪的科研天才李承风穿越大唐,居然变成了李世民的六岁儿子???天赐神级熊孩子系统,李承风揪李世民的胡子,开局狂怼房玄龄和杜如晦,他们对此却又无可奈何。??李承风利用自己的天才科学知识,一招南水北调解决天灾,研发出来的杂交水稻可亩产2000斤。??灭突厥,降伏高句丽,李承风六岁就被赐封为大唐镇国神王。??可谓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回复 孤独的羽毛 : 天生万物,各有所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就看有谁能将自己的特长发挥出来。初入修仙世界,陈墨并不懂道,但她会按照自己认为对的方向一直走下去。仙路茫茫,如何寻访;敢问上天,何之为仙?陈墨表示,只要能修仙,其它的,都不重要。且看陈墨如何逆流争锋,追寻大道。----------------------------------------推荐我的完结旧文《末世之炮灰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