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蜻蜓起舞 : 有缘在书海中相遇,不如看个几页,剧情无毒点,文笔文风没问题,只要故事对您胃口就会是本好书。——————————————————最弱的赤红学院,最弱的第五级E班,迎来一名矮小的插班生。“我叫夏天,是E班新来的插班生,擅长使用火焰,梦想是成为世界最强的猎魔之王!”“希望大家都能用拳头来解决问题,尽量少打嘴炮,因为很烦。”——————————————————驱使火焰的圣灵,御风飞行的室友,沉默羞涩的灵使,誉为最强的少女,象征起源的星灵,来自深渊的魔神,史上最强猎魔兵团就此诞生。开启沉睡的妖族血脉,从零开始,成为”
回复 嘤俊: 这部《黑人巨大videosJapan》某科学家推了推眼睛:“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这个是你跟她的孩子。” 某主角:“啥玩意?” …… 某灵体手握一把大刀:“你他N就是召唤老子的人吗?” 某主角:“团长?” …… 某鬼:“我一个大老爷们,竟然因为这种鬼东西变成了女人。老子要干死这帮混蛋。” 某主角:“大佬息怒,大佬息怒啊!” …… 某主角:“这个世界跟我认知中有些不一样啊。” …… 一个幻想照进现实的世界
回复 多情木偶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