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陈年老姜0 : 遭遇女友劈腿的陈浩,意外获得异世界修真者传承,能透视,会法术,从此玩转都市,风生水起。清纯萝莉、美艳御姐、富家千金、良家少妇……各路美女,争相投怀送抱。陈浩淡定挥手:一起上吧,我吃得消!”
回复 牙仔: 这部《国色生香》五百年前,齐天大圣大闹天宫。 五百年后,一具骷髅白骨成精。 骷髅头:“我佛慈悲,我愿护送三藏法师西天取经。” 观音菩萨:“阿弥陀佛,你身骨不全,入不了佛门,先将你身骨凑齐再叙佛缘吧。” 从此,鹤白走上了一条西游寻骨的不归路……。 ——本故事纯属【命宿太阴】虚构,若有雷同,请各位朋友不要较真儿。
回复 我吃小苹果1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