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一季流殇 : 龙秋鹏原是户外极限运动的爱好者,却意外回到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曾经是野外生存训练营的优秀学员的他,只好凭借自己所学所知,通过不懈努力,在弱肉强食的史前社会中获得一席生存之地。在这里,他将寻找自己的生存之道,并在史前社会创造属于自己的历史,打败周围的部族、文明,称霸一方。我叫对讲机,over,书友群:140416854,over。”
回复 凌烟阁阁老: 这部《肉肉很的的现代文》从天堂掉到地狱,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生活无忧,醒着的时候不是看动漫就是玩游戏,每天都醉生梦死的...或许,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姬月华此刻的生活就是天堂了。只是..实际上,这样的生活又是否幸福?从无休止的宅居生活中,被自家的姐姐(无血缘)硬是拖去工作了,而且这份工作还要不是一般的工作..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那就是从军。于异型生物出没的海平面上,挂上杂工的名牌...其实,这对于姬月华来说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是...他不知道的却是...与不同的人,展开新的相遇。那曾几何时静止下来的心,于不知不觉间便再次跳动起来。那冷却下来的血液,亦将再次变得沸腾起来...
回复 花落卿莫离 : 【每天早上9:00更】殷之遥暗恋隔壁的哥哥好久了,近水楼台先得月,殷之遥比之于其他女孩的优势,就是住在哥哥的隔壁。翻.墙爬树,成了她的绝活,为了看哥哥一眼,她不惜一切代价!那天下午,殷之遥如往常一样爬上篱笆墙,猝不及防,迎面却撞上少年那张英俊的脸庞。 少年懒懒依在篱笆墙边,白衬衣气质温润,但语调却极为放肆——“喜欢我?” 殷之遥的心猛然一颤,像偷偷埋藏的秘密被公诸于众,恼羞成怒:“狗才喜欢你!” 少年侧过身,殷之遥看到他正在讲电话:“隔壁小孩说狗才喜欢我,你是个好女孩,不建议当狗,所以,抱歉。”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