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今烛 : 天宫镇九州,百万仙宗,屠戮天下。邪宗林立,修士横行,炼人魂、浴人血;国之不国,人伦尽丧,生死不由人,天地无正气。带着前世神魂,江阎重回五百年前,文有十殿定九州,武有鬼军平仙乱,无尽鬼军,万鬼来朝。收功德、立神道、幽冥大帝,吾之争霸九州、威震天下。“万古长生非吾愿,只求人间报太平……””
回复 恶魔的骰子: 这部《baixiaojie》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妖云天 : 现代人黄汉魂穿成了一位在崇祯二年己巳之变之时英勇作战阵亡的明军骑兵,冷兵器战士健硕的体魄和一身骑射本领加上现代人的智慧和领先大明人近四百年的见识,重生的黄汉当然要让历史改写。 自尊、自强永远不会屈服的汉民族在这明末乱世浴火重生,汉文明之光普照五洲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