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性感的胡子 : 穿越成了花栩国都城石老御史家的小姐,没两天之后,竟然还要进宫!时间太近没得选择,石云昕进了宫,用尽心思当个透明人。第一次被召侍寝,她“不慎”从龙床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腿……第二次被召侍寝,她“太过欣喜”,从龙床上扑向皇帝时扭到了腰……第三次被召侍寝,她“一个激动”分错了前后,一头撞到了龙床靠着的墙上……石云昕含泪看着皇帝,情深意切地哽咽着道:“皇……皇上……臣妾福薄……与龙殿的气数相克,看来这辈子是无法伺候皇上了!”皇帝点头,沉稳道:“如此……传令下去,从今晚起,朕便住在云外阁!”[伪宫斗文,有后宫情节,但男女双洁,1V1]”
回复 牧尧: 这部《适合孩子的长篇诗歌》【老东家扑街之后】秦睢:一开始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亲友团一号:不论如何,我永远站在你的身后!亲友团二号:来吧,我的战友,与我并肩而战!……反派大佬:当好人有什么意思,来呀,快活啊,造作啊,搞事啊!秦睢:我不听我不听!【功成名就之后】秦睢:奋斗这么多年,我发现啊,做人还是要不忘初心,这样才不会迷失自我——当个坏人,感觉也不错!亲友团众人:我刀呢?!反派大佬:年轻人,你还是很有觉悟的,所以……搞事吗?秦睢:搞什么事,是游戏不好玩,还是风景不好看?#一个失业下岗的杀手的改邪归正之路#阅前须知:1.有虐有爽,介意慎入。2.主角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3.放飞自我之作,不保证任何剧情发展方向,弃文不必告知。
回复 水云山人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