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左手萝莉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肉肉嗒: 这部《盗情书包网》游魂彷徨,蠕虫四散。不可见之物身边环绕,耳畔窃窃私语从何而来。可憎之物在深渊中等待。死寂无风,吹不动衣角发梢。牧苏注视着深渊,深渊也在注视着他。直到开始牧苏脱下裤子——深渊才不得不尴尬地移开视线。
回复 西方经济学 : 前世,她被亲姐姐杀害致死,却始终咽不下心中的那口气。她承认,前世是她太天真,但是她也从未想过,这修真界有人如此不顾姐妹情分。她魂穿至与她同名同姓的一个女婴身上,重新开始了修真之路。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人,也发生了很多无法预知的事情。还因为一件匪夷所思之事,和他慢慢走到一起。然而,他,真的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吗......她没有想到,认识了他,她的复仇,才得以成功。他们之间,究竟经历了甜宠,还是虐恋?这一切的玄机,究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