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一言轻念 : 前世放弃歌星梦想的安良穿越了,来到和地球平行的华夏世界,回到决定他人生之路的重要转折点上。这里没有Beyond,没有哥哥,没有杰伦!也没有《悟空传》,没有《诛仙》,没有《斗破苍穹》!更没有《度与激情》,没有《变形金刚》,没有《泰坦尼克号》!so,渴望实现梦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你,还在等什么?感兴趣的书友可加Q群:274o91522”
回复 梅菲斯托大人: 这部《贱贱的皮卡超人》你想佩戴沙图什吗?不用到青藏高原辛苦的偷猎了,因为我这里有啊,质量绝对上乘;你想吃人参肉吗,我这里完全可以满足你的需要,你想吃到美味而又纯天然的美食吗,请到我这里来。我是干什么的?我不过是一个地主而已。
回复 阿雄本尊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