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永恒之火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潇小啸: 这部《载的多音字组词》他,自由雇佣兵之王,性格随心而变!有人说他是坏人,有人说他是好人,可是他自己却毫不在意!有一天,他兴趣来了——抛弃年入千万的佣金收入,带着一个手机和一个捡来的“古怪玩意”,走上了直播的不归路。听说珠峰很难征服,他却想去试试。听说亚马逊原始森林很好玩,他带着一把小刀就冲了过去。撒哈拉沙漠,我行!安第斯山脉,我能!【胡小刀语录】——也许某一天,我会惨死在世界某个角落,但是,只要心脏跳动一天,极限挑战的脚步,永远不会停下。
回复 夜色迷人醉 : 有这么一群奇人……他们行走于阴阳之间,斩妖魔破邪煞,维持阴阳平衡!他们一心向道,斗恶人,封厉鬼,立正邪之道!他们皆是无名之辈,只有一个神秘的背景: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