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惊涛骇浪 : “老师,通天圣山的夕阳很美,落日的余晖照耀在高高的雪山上,霞光万丈;一块块火烧云漂浮在空中,由西到东逐渐的变淡;多情的精灵在雪山前面飞舞,歌唱…….”那年的一个黄昏,古风尘这样对老师说。“说人话!”“到底什么时候下课啊?天都黑了!”多年以后。“师父,我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家伙,他的法十分诡异,我从来没有见到如此诡异的法。师父,你可以借鉴他的法,踏出自己的道来。”那一年,古风尘的大弟子在他的府门口等了三天三夜,只为了和古风尘说这一句。“说人话!”“师父,你明儿抽个空去揍他丫的一顿!”(PS:各位也抽个空进一下书友群:292207823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回复 风干的香蕉: 这部《破庙有神仙精校》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大红乌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