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醒后一支烟 : 在“半桶水”外公的悉心教导和殷切期望下,王飞蓬从小苦练“五大绝技”,武术上并无建树,却在体育上天赋惊人、光彩夺目,为了挣大学生活费,逐渐成为职业球员,赛场上为奖金拼搏,在国内体坛重重弊制下,屡屡受排挤受压制受盘剥,但他抓住了机会技惊四座,成为体坛最耀眼的明星,在他最辉煌的时候,创办了“天蓬”体育品牌,将时尚、商务和运动结合在一起,引领世界鞋业潮流,而后转战商场,缔造一艘艘无敌商业航母。”
回复 纯黑色祭奠: 这部《大炕上的肉体乱2》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寻青藤 : “大哥我错了。”“那你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吗?”“瞧你说的,没错就不能被您骂几句吗?”“你把老子当什么人呢,像你这种没做错事还认错的人,就活该被骂,我早说过老子骂人绝对是有理由的。”——————脸这种东西很多时候,自己是看不到的。那些发过的誓言,就等老天爷罚你的时候,再管他吧。其实,我只想做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