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断骨伤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依旧风流: 这部《你们对象都在哪做过知乎》“公子不愧是正义表率!”“风华绝代,儒雅随和,嫉恶如仇,不好女色!”“天不生公子,正道万古如长夜!”世人皆感慨。……别夸!不要再夸我了!本公子不想正义,本公子才不是什么正道表率!放开本公子,本公子没疯,不要喝药!本公子想要做坏事,要做反派!求求你们了,让本公子做件坏事吧!
回复 喵哥哥 : 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胡杨离奇来到南明弘光朝覆灭前夕,成为了明军黄得功部的一名游击将军:庞岳。于是,华夏历史上又多了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名将。他出身并不显赫,却在数年之内青云直上,并打造出一支王者之师;他屡次以少击多,数厥名王,令天下震动;在敌人眼里,他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在华夏百姓眼中,他却有着一颗宽容而仁慈的心。“庞”字帅旗下,千军万马所向披靡,妄图窃据中原的建奴灰飞烟灭,汉家衣冠、华夏礼仪最终重现于九州大地!庞岳将军就像是个穿越者,专门为了拯救民族危亡而来——后世某位无聊的砖家如是说。书友qq群:275779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