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只要竖一根手指,你就能穿越异界 PS:明渐新书,请多多支持!
回复 赵君昊 : 民以食为天,通往紫禁之巅的路,就从搞大自己的肚子,满足最原始、最贪婪的“口舌之快”开始……对于「食客」来说,美食,从来只配强者享用,至于落败的丧家犬,夹着尾巴乖乖滚回去啃狗粮,才是正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舌尖上的江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大白之主: 这部《情糜lily宸》奉师命娶了一个冰山老婆,他得想办法给捂化了,可是还没有捂化之前就有人惦记了,他双眼一瞪,我的女人,谁也不能惹!
回复 车厘酒 : 穿越到明末乱世,怎么混。历史的经验证明,得发疯。比如,孙传庭、卢象升、杨嗣昌。比如,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这些,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疯,一个比一个疯。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他不发疯,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疯了,就好了。我是疯王我怕谁!不服?来。本王发个疯,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