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至爱烟味 : 一代强者星尘大帝死于小人之手,意外陨落。醒来时,已是八万年匆匆过,物是人非。当年的收养的四个义子,早已成为大陆强者;曾经救下的一条野狗,更是成为妖界至尊……那棵柳树,据说两万年前得道成精,化作人形!那个小孩,据说四万年前超脱凡俗,踏入至尊!看着几万年前的小悲们一个个名动天下,杨尘感觉鸭梨山大!Ps:这是一个有些装逼,有些风骚的故事。”
回复 天枫之风: 这部《男人喜欢叫的还是不叫的》(无敌召唤流,爽文)召唤大陆,一个以召唤怪兽战斗为舞台的大陆,而有幸能契约召唤之书的人,被称为召唤师。而在这个拥有钻石级怪兽就接近无敌的大陆,陆凡开局直接签到了一个青眼白龙。。。叮,恭喜您获得圣—青眼白龙。叮,恭喜您成功获得神—欧西里斯的天空龙。叮,恭喜您。。。。无敌了!(如果你喜欢看游戏王,那你应该会爱上这本书,喜欢看卡牌战斗的可以直接跳跃到一百六十章哦。)
回复 重歼20 :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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