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垚辉 : 他强大却脆弱,他疯狂而冷静,他狂妄却不傲慢,他炽热却始终沉默。他只身一人却坚持独行,他无惧一切却内心茫然,他背负仇恨,却坦然面对,他身处绝境,依然战意高昂。这是一个没有英雄的时代,但他却站在帝国黑与白交界的位置,一人震世!从黑暗中崛起,立于光明之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天字号保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悲伤的蛤蟆: 这部《热热色》在游戏世界登上巅峰的大亮,带着为打神战而建造的大坟墓地下要塞,穿越进了后神时代的游戏世界内。此时的神明已经消失了千年,强者陨落殆尽,幸存下来的人在废墟中重新建立起文明,却没有重现曾经辉煌的魔法时代。游戏内最强的英雄团队、最强军队,足以让大亮轻易的核平世界……但大亮却在穿越中失去了自己所有的力量,变成了一个六岁幼童。还是一个魔法废柴……为了能够重新学会魔法恢复实力,大亮不得已只好再次踏上求学之路,却奈何……真的渣!“今天该谁辅导殿下写作业啦?”一群圣魔导师痛苦的抱着自己的头,惨叫道:“天哪……让我们把学校炸了,把世界毁灭吧!”
回复 北国有喵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