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事了拂衣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金水生: 这部《美味的陷阱》体重二百五,拥有喝水都胖体质的乔绫香,被人打死在了一块农田里,她没穿越也没重生,自己睁开眼诈尸了。然后,就得了个奇怪的异能,只要减掉一点体重,就能拥有治疗能力她以为自己得了个什么可以给人家包治百病的异能。却发现自己还能催更植物,点石成矿。于是,生存第一步,赶紧出去摆个摊儿......卖食人花,打怪辅助利器、卖仙人草,出城必备止血药、卖能源矿,妈妈再也不用担心家里停电了。哎呀,我说,隔壁家末世高手排行榜第一的小哥哥,今晚上出去练摊儿吗?原在窗内小憩的岑以,闻言,将书从脸上拿下,看向窗外笑靥如花的邻家妹妹,朝
回复 沐雨莺歌 : “我书读的少,你别骗我,咫尺之间人尽敌国的意思分明是说我站在这咫尺之间不动,以一人之力可灭掉一个国家。”“可是,我记得,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是形容两个人很近时,另一人即便背后有一个国家都没用。”“假的。”百里青锋一剑平举,雷霆真气运转形成的电磁场爆发出庞大的洛伦磁力,推动手中超导体赤神钢铸成的神剑,以二十倍音速撕裂大气,将三百公里外一艘航空母舰射爆,火药库殉爆的火焰升腾照亮天空。“你看,我就在咫尺之间。”。